首家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建立,设在烟台市卫生防疫站(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前身),被命名为山东省艾滋病监测中心烟台分中心。
首批5个艾滋病监测哨点建立,设在毓璜顶医院、烟台山医院、莱阳中心医院、蓬莱市人民医院和烟台市中心血站,开展性病病人、献血人员监测。
首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艾滋病监测任务。
首个政府专门文件《烟台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印发。
首个专门议事制度烟台市政府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制度出台,首批成员单位24个。
首次将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并延续至今。
首个省级孕产妇艾滋病监测哨点建立,设在烟台山医院、芝罘区妇幼保健院。
首条红丝带咨询热线在烟台市卫生防疫站开通,并通过媒体发布。
首个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通过验收,设在烟台市卫生防疫站。
首个烟台市卫生局、教育局、科协联合举办的“预防艾滋病大型科普展”在全市巡展。
首个国家级孕产妇监测哨点建立,蓬莱市卫生防疫站为负责单位,蓬莱市人民医院为监测单位。
首个省级性病门诊就诊者和暗娼监测哨点建立。
首轮山东省城市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由芝罘区申报成功,东山街道办事处和毓璜顶街道办事处为项目实施单位。
首次成立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原来协调会议的24个增加到31个,并以文件形式明确成员单位职责。
首次召开全市防治艾滋病工作会议。
首次成立艾滋病高危干预工作队。
首次开展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
首家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室成立,设立在烟台市卫生防疫站。
首次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大型现场宣传活动。
首次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
全面开展既往有偿供血(浆)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工作。
首次开展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HIV抗体检测工作。
首次在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中开展哨点监测和行为学调查工作。
首个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防治宣传志愿者组织彩虹工作组成立,志愿者20余名。
全面开展外来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状况专项调查。
首次召开烟台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
首个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例组成的艾滋病感染者互助组织“笑语阳光”成立。
首次对在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防艾志愿者集体和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
首家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在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成。
芝罘区、龙口市成功申报第二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
首次开展二线药物抗病毒治疗。
烟台市卫生局成立烟台市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领导小组。
首次开展儿童抗病毒治疗。
在全市妇幼保健系统建立10家自愿咨询检测(VCT)门诊,全市VCT门诊增至40家。
通过中国全球基金项目中央执行机构的项目检查。
杨珊同志被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授予“全国艾滋病防治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芝罘区、龙口市成功申报第二批省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
申报并公布17个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其中5个培育基地和社会组织成功申报6个国家项目。
首次具备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能力,开展相关工作。
成功申报2016-2017年国家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并持续至今。
印发《烟台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
所有区市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由疾控中心移交至定点医院。
芝罘区成功申报第四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蓬莱区和龙口市成功申报省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
承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男男性行为人群集约化HIV防治策略模型研究-基于自然队列的整合成本-效果分析”的现场研究工作,全国共有六个城市参与该项工作。
市区两级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和药品管理工作职能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移交至定点医疗机构。
烟台市预防医学会艾滋病防治分会成立。
芝罘区、蓬莱区、龙口市疾控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