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746349的网友留言咨询: 领导你好,甲减属于慢性病吗?怎么办理医保?请告知,谢谢。
烟台市社保中心对此回复: 您好!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城镇参保职工患有慢性病由就医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人员填写《烟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认定申请表》(下简称《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医保办印章。参保职工或家属携带相关材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1、本人的身份证。2、《认定申请表》。3、本人近半年的住院病例有效复印件。4、各类诊断依据(如:检验检查报告等)5、两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认定要点:符合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临床型)的临床诊断标准,有明确的二级以上医院的门诊或住院诊断记录;只将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纳入慢性病,继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或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不纳入慢性病。血清TSH>10mIU/L,FT4<参考值下限。
您可以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相关的慢性病认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