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周岁及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将享住院护理保险

2018-01-04 11:34:38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1月4日讯(通讯员 李林涛 赵杰)3日,记者从烟台市财政局了解到,为认真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缓解49周岁及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妇住院护理困难,近日,市财政局、卫计委联合印发《烟台市部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从2018年1月1日起,在烟台全市范围内实施49周岁及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由政府出资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统一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

  据烟台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是指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家庭。此项保险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实行统一政策,市级负责招标、县级组织实施。参保对象为纳入计生特别扶助对象的烟台市户籍家庭,保费为每人每年160元,所需资金全部由财政负担。

  对参保对象因疾病、伤害等原因,需在烟台市范围内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并享受护理服务的,分别按照每人每天特级护理和一级护理200元、二级护理100元、三级护理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人每年累计补助不超过90天。通过给予财政补助,切实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受益程度和满意程度,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责任编辑: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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