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也需缴纳15年吗?具体规定是什么?

2018-04-13 09:00:15 YMG

  咨询:我去年按二档300元缴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今年费用都提高了,想按一档230元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要缴够15年,请问每年缴纳的这380元居民医疗保险计算在内吗?是不是需要城镇居民医保卡?没有医保卡,就不累计?

  答复:职工养老保险有15年缴费年限政策,而居民医疗保险没有15年缴费年限的政策,所以不存在这380元居民医疗保险计算在内和累计的问题。按照目前的政策,居民医疗保险缴纳一年的居民医疗保险费,居民可享受相应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您说的“医保卡”应该是《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与缴费年限累计无关。

  咨询:我属于自由灵活就业,以前一直挂靠在人才中心并缴纳社保费用。今年经济紧张想停止缴纳,然后办理居民医疗保险,请问这样可以吗?那我以后退休的待遇或者说标准有什么不同吗?

  答复:您停止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办理减员手续后,可以按规定缴纳烟台市居民医疗保险。缴纳居民医疗保险与您是否享受退休待遇和退休金领取标准的高低无关。

  咨询:孩子是烟台人,2岁,现在在乌鲁木齐因病毒性感染发烧住院,交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原来是140元,现在是230元的那个,请问可以报销吗?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复:在烟台市域外就医均属于“异地就医”,有三种情况可以报销:一是异地发生急症住院的,二是办理异地居住手续的,三是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如果属于急症住院,请提供门诊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发票、住院治疗明细总清单和孩子的身份证号码,到参保地社保中心申请急诊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销医疗费。

  咨询:我在烟台开发区交的社保,回老家德州生孩子,生产时的费用能报销多少呢,单位的人事说就是定额的3500元,是异地只能报销3500元吗,还有生育津贴是在休产假的时候就发还是休完产假以后再发的?

  答复:我市参保女职工回户籍所在地生育,需生育前一个月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异地生育登记备案,经审核批准在异地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3500元的限额标准以内的据实结算,超过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结算;生育津贴及其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持证明材料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咨询:请问甲减医药费和化验费能报销吗,如果能报具体程序怎么办理?

  答复:您需先办理统筹慢性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选定协议医疗机构,发生合规医疗费可在协议医疗机构报销,职工保险一年定额报销1500元。(YMG记者 夏丹 通讯员 华元)

责任编辑:栾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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