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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生产时如何报销

来源:胶东在线  2018-06-08 14: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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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42871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1、孕妇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生产时报销比例是多少?如何报销?2、女方有五险一金中的生育险,但是生产时未缴纳满一年是否可以报销?如果等后续继续缴纳满一年以后是否可以报销?3、男方有五险一金中的生育险,可否为妻子报销?生产时,男方生育险未缴纳满一年可否为妻子报销?如果后续补交满一年可否为妻子报销?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1、我市参保居民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次1000元。2、根据政策规定,享受生育险待遇条件之一是:所在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生产时生育险缴费不满一年,不可报销;生育时不满一年、生育后继续缴纳满一年的不可享受生育报销待遇;3、根据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补助金。生产时,男方生育险未缴纳满一年不可为妻子报销;后续补缴满一年也不可。如还有疑问可咨询我们生育科,电话:6613989。

[ 责任编辑: 栾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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