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62639的网友留言咨询:我是在招远交的社保,是在职职工,如果要去毓璜顶住院的话是否需要办理转院手续?可以直接在毓璜顶住院结算报销吗?有没有比例差别?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自2016年1月1日起,参保职工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非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未办理转诊登记手续的,个人不再先行自付10%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所以,您如果去毓璜顶医院住院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在毓璜顶医院的医保窗口可以直接结算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