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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自生育后次月开始按月发放

来源:胶东在线  2018-08-22 09: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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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43834的网友留言咨询:您好。新规定上写的生育完次月发放津贴,如果一月底生完不就是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每个月发放一次吗?咨询了生育科,成了次月的月底才审批上个月的津贴,再下个月的月底才发放。这样六月份的津贴七月底才审批,八月底才发放。这样一月份生孩子六月产假到期的,要自己想办法交完八月份的保险才能拿到六月份的津贴吗?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生育津贴根据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自生育后次月开始按月发放,每月下旬完成一次生育津贴发放工作,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在哺乳期与职工解除合同的,你可以仲裁维权。

[ 责任编辑: 栾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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