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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异地就诊就做了手术回家后可否报销

来源:胶东在线  2018-08-22 09: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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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54475的网友留言咨询:我家属于六月初去北京自费做了手术,因为着急,没有办理异地就诊转移手续,这种情况回烟台是否可以报销手术所花费的相关费用(家属医保是在烟台芝罘区)?能报销多少?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望领导给予答复,万分感谢!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烟人社规【2017】10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除急诊急救外,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或转诊手续的,在国家和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内平台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经参保地审核后,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首先负担50%,剩余部分按规定结算;在国家和省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平台外医院发生的费用不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范围。您如果未办理任何手续在北京市的国家和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医院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按上述规定结算。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完整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身份证复印件等,具体情况可咨询芝罘区医保,电话:6201990.国家和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医院的详细名单,您可以登录人社部官网进行查询。

[ 责任编辑: 栾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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