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患者该如何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答:参保人需到自愿选定的定点医护机构递交身份资料、住院病历或门诊记录及其他辅助材料,由定点医护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确认。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指导待遇申请人或其家属填写《烟台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表》。
问:如果我是烟台市A区职工,可以在B区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吗?
答:可以。只要你是烟台地区参保职工,在烟台市辖区范围内可以就近选择一家定点医护机构提出申请。
问:我是4月20日生的小孩,4月28日办理的出院手续。据说现在生育津贴是次月且按月发放到社保卡,但是至今社保卡里依然没有发放生育津贴,请问这是怎么回事?缴费基数是3110,发多少钱怎么算的?
答复:生育津贴发放具体流程如下:1、女职工生育后出院与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生育医疗费;2、生育次月,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定点医院生育登记结算信息;3、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批量生成生育津贴;4、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发放至本人社保卡。以上流程大约需要2-3个月时间,建议您7月初持社保卡到银行柜台取现。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为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
咨询:我想说我生完孩子连续交了5个月的保险了,生育津贴还没给还让继续交,刚生完孩子没有上班,我哪有能力自己交那么贵的保险?
答复:我市生育保险费按照“大数法则”筹集,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实施社会统筹的目的就是均衡企业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妇女平等就业,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生育医疗待遇,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同时,国家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YMG记者 夏丹 通讯员 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