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77614的网友留言咨询:我的居民医保证有效期在2017年5月到期了。也没有注意,楼下也没有通知。结果错过了2018年的缴费。请问现在补交来得及吗?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规定:2018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过期不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友情提醒:医保证超过有效期,不影响居民参保缴费。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019年度缴费即将开始,敬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微信公众号和近期的相关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