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78004的网友留言咨询:我母亲是烟台市的退休职工,要到北京做肺癌的手术。拿不到烟台市的医院转诊手续,自行去北京手术。在北京的住院手术费,可以报销吗?比例是多少?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参保人员没有办理相关的转诊手续,如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住院的,其报销待遇如下: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个人首先负担50%,剩余部分按规定结算;在未参加全国联网结算的医院住院,医疗费用不予结算。您可提供完整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至烟台市社保中心申报审核。联系电话:671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