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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期

来源:胶东在线  2019-01-02 09: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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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91846的网友留言咨询:您好,我原来一直交的居民医保,这个月开始到单位开始交的职工医保。按政策,明年的居民医保我交不上了。而职工医保要到六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这样明年前五个月医保成了空白。另外想问下我2018年交了新农保养老保险,这个是按年交费。那我2018年12月开始交的职工社保。最后这个12月应该也是重合。按政策2018年交的这个新农保会怎么办?要退费?退一个月还是全年?或者还是等退休时可以算到个人账户?谢谢您。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政府令138号规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期,参保居民应于参保缴费期内缴纳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已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进入医疗保险年度后不办理退费。

[ 责任编辑: 栾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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