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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异地缴纳社保后住院费用去哪里报销

来源:胶东在线  2019-01-08 10: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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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94604的网友留言咨询:您好,想问下社保部门,我母亲今年70岁,现居住烟台福山,办理的居住证。户口是山东日照的,2018年在日照老家交的城镇医疗,报销比例很低,2018年12月8早上突发病情,送往开发区业达医院住院至今,我又在福山给母亲交的2019年度的二档医疗保险。请问从住院至今的住院费用是在烟台本地报销,还是办理异地住院回日照报销?谢谢!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需要在2018年12月31日办理一次出院结账,2019年1月1日重新办理住院手续后,12月31日前的住院费用由日照社保报销;2019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烟台市居民医保政策60%比例报销。否则,本次住院您母亲是否能够享受日照的异地住院报销待遇,请咨询日照社保经办机构。

[ 责任编辑: 栾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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