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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个人账户可否给父母门诊看病使用

来源:胶东在线  2019-04-08 08: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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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11255的网友留言咨询:你好,我妈是外地人,现在在烟台暂住,但是没有暂住证。我妈身体不适,想去烟台山医院或者毓璜顶医院门诊看病,请问门诊费用可否用我的社保卡个人账户付款?盼回复。谢谢。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按照《烟台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负部分及门诊购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记载和管理,个人账户金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 责任编辑: 栾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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