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胶东在线 > 健康 > 新闻 > 卫计委新闻

新生儿住在重症监护室费用可以报销吗

来源:胶东在线  2019-05-25 10:14:00
A+A- |举报纠错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24709的网友留言咨询:新生宝宝在重症监护室的费用怎么保销?母亲户口在莱州父亲户口在栖霞,双方都有保险(五险一金),烟台福山区有住房,但没有落户口。问一下,宝宝住院时间费用如何报销?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烟台市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请首先为孩子落户(莱州,栖霞皆可),然后到其户籍所在地的镇或街道办事处指定的参保登记机构,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到参保地税务机关缴费即可。如果想在福山参保缴费,父母其中一方首先要办理福山的居住证。参保缴费后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可以报销。谢谢。

[ 责任编辑: 栾雪 ]
相关新闻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