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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看健康|第51期:新农合用户异地看病住院如何报销

来源:胶东在线  2019-07-18 15: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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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7月18日讯,胶东在线品牌栏目“网上民声”每天收到数百条网友留言,本期主要整理了网友对一些医疗现象的投诉和咨询问题。

  1.慢性病怎么办理医保?

  你好,我是2015年检查出患有甲减,当时还没纳入慢性病范畴,所以也没留凭据, 2018年国家把甲减纳入慢性病范畴我想问在没有原始凭证情况下怎么办理?谢谢。

  【医保局】: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规定,参保人员患有慢性病由就医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人员填写《烟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认定申请表》(下简称《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医保办印章。参保人员或家属携带相关材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如近半年内没有住院记录,需提供的材料包括:1、本人的身份证。2、《认定申请表》。3、本人半年左右至少三次门诊病历原件,每两次间隔不少于一个月。4、近期甲功检查结果及甲状腺彩超结果。5、两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以上各项病历材料均可由烟台市范围内有申报资质的医院提供,办理时需将材料报送参保地医保申请办理。谢谢!

  2.栖霞新农合用户异地看病住院如何报销?

  在栖霞交的新农合,但是经常在北京居住,想问这种情况下:1、在北京门诊或住院是否可以直接在实时结算?如果能实时结算,应该走怎样的流程?如果不能实时结算,是否可以拿回栖霞报销?以及需要携带哪些相关资料?2、是否可以直接在网上给父母缴纳新农合费用,而不用每次要回村里缴纳?盼复,谢谢。

  【医保局】 :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现行政策,烟台市异地就医分为以下四种情况:(一)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因返回原籍、投靠亲属、单位外派、外出务工等,需要到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登记备案手续的,在居住地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慢性病门诊医疗费、普通门诊医疗费。(二)异地转诊参保人员因患危重疑难疾病,受本地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诊到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或异地就医人员再次转诊到外地治疗,且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的,在规定期限内在转入医院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以及因恶性肿瘤和白血病诊治产生的符合慢性病报销政策的门诊医疗费。(三)异地急诊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突发疾病异地就医后,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符合急诊条件,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含院前抢救门诊医疗费)。(四)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或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且经审核确认不符合异地急诊条件,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办理流程:异地居住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参保人员赴异地居住的,应填写《烟台市异地居住就医登记备案表》,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或是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备案。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参保人员确需转诊到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治疗的,应遵循逐级转诊原则,按以下程序办理:参保人员或受委托人向《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出医院目录》内的定点医院提出转诊申请,由转出医院出具转诊意见、并为患者打印《烟台市异地转诊登记备案表》,上传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异地急诊手续办理。参保人员异地急诊就医结束后,将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加盖医院业务专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急诊审核手续。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患者病情材料,填写《烟台市异地就医急诊审核登记表》,并形成是否符合异地急诊范围的审核意见后告知患者。报销政策: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期间,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根据就诊医院级别按照参保地的住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或经审核符合异地急诊的,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登记备案手续或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的(急诊除外),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4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在非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机构改革,目前医保部门只负责参保登记,可以网上办理参保登记;由税务部门负责收费,具体情况可以咨询一下税务部门的收费系统是否可以网上缴费。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期。谢谢!

   3.在毓璜顶医院住院治疗后大病定点医院不能选择毓璜顶?

  今年五月在毓璜顶医院查出系统性红斑狼疮并住院治疗,出院后办理大病统筹时被告知不能定点在毓璜顶医院,我想知道那我以后怎么看病,二级医院又没有我的主治大夫,这个病是一个长期维护的病,也治不好,病情耽误了谁能负责呢?

  【医保局】 :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目前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各市区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签订的是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协议,办理统筹病种是患者与医院双方自愿签订服务协议。各医院的日常管理不在医保服务协议中,如您再遇到类似问题可以拨打烟台市医保中心门诊病种管理科电话:6632261了解具体的政策。谢谢!

[ 责任编辑: 刘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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