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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济南做甲状腺手术 烟台医保可否报销

来源:胶东在线  2019-09-09 08: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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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61132的网友留言咨询: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是去济南做甲状腺手术的话,烟台的医保可以报销吗?需要提供什么住院材料?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现行政策,烟台市异地就医分为以下四种情况:(一)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因返回原籍、投靠亲属、单位外派、外出务工等,需要到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登记备案手续的,在居住地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慢性病门诊医疗费、普通门诊医疗费。(二)异地转诊参保人员因患危重疑难疾病,受本地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诊到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或异地就医人员再次转诊到外地治疗,且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的,在规定期限内在转入医院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以及因恶性肿瘤和白血病诊治产生的符合慢性病报销政策的门诊医疗费。(三)异地急诊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突发疾病异地就医后,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符合急诊条件,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含院前抢救门诊医疗费)。(四)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或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且经审核确认不符合异地急诊条件,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

  办理流程:异地居住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参保人员赴异地居住的,应填写《烟台市异地居住就医登记备案表》,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或是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备案。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参保人员确需转诊到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治疗的,应遵循逐级转诊原则,按以下程序办理:参保人员或受委托人向《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出医院目录》内的定点医院提出转诊申请,由转出医院出具转诊意见、并为患者打印《烟台市异地转诊登记备案表》,上传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异地急诊手续办理。参保人员异地急诊就医结束后,将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加盖医院业务专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急诊审核手续。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患者病情材料,填写《烟台市异地就医急诊审核登记表》,并形成是否符合异地急诊范围的审核意见后告知患者。

  报销政策: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期间,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根据就诊医院级别按照参保地的住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或经审核符合异地急诊的,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登记备案手续或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的(急诊除外),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4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在非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谢谢!

[ 责任编辑: 栾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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