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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咨询:新生儿在重症监护室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来源:YMG  2019-09-23 08: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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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新生宝宝在重症监护室的费用怎么保销?孩子母亲的户口在莱州,父亲的户口在栖霞,双方都有保险(五险一金),烟台福山区有住房,但没有落户口。请问宝宝住院时间费用如何保销?

  答复:烟台市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请首先为孩子落户(莱州、栖霞皆可),然后到其户籍所在地的镇或街道办事处指定的参保登记机构,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到参保地税务机关缴费即可。如果想在福山参保缴费,父母其中一方首先要办理福山的居住证。参保缴费后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可以报销。

  咨询:我妻子怀有二胎,社保中断了,我缴了13年生育保险,请问我们这种情况怎样用我的生育保险为妻子报销产前检查及生育时的费用,具体有怎样的流程?

  答复: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其生育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2150元定额标准报销,出院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窗口办理。

  咨询:断缴社保4个月,重新缴纳后医保多久可以生效?

  答复: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令的相关规定,新参保及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年限)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不满一年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待遇。即如果您之前已经连续缴费满6个月,断缴社保4个月重新缴费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咨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失业后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用来办理退休手续吗?

  答复:目前,烟台市尚没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合并折算的相关政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充分保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我们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逐步完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YMG记者 夏丹 通讯员 战莉)

[ 责任编辑: 刘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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