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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定点医院选择后是否可以更改

来源:胶东在线  2019-12-23 13: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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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88068的网友留言咨询:父亲肺癌已办理门诊大病,大病定点医院现定于烟台毓璜顶医院,由于父亲年事已高不适合西医疗法治疗,想中医保守治疗,烟台中医医院中医疗法是特色,而且有外省市知名专家定期坐诊,想把门诊大病迁至烟台中医医院,可以吗?谢谢。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医疗机构选择与变更中规定:参保人员申请门诊统筹病种认定时,应首先选择门诊联网结算的协议医疗机构,经认定符合标准的,应与协议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参保患者协议定点的门诊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之内不能变更。满一年后确需变更的,应在一个月内与新协议定点的门诊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有参保人员或其家属携服务协议及有效证件,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谢谢!

[ 责任编辑: 栾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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