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95047的网友留言咨询:1、医生开了住院证办了预约床位,但是那时候没有异地备案,之后才办理了异地备案,备案了之后去交的押金,病人住院,可以按照异地备案比例报销吗? 2、交住院证的时候没带社保卡,还可以按照异地备案报销吗?3、如果不可以按照异地备案政策报销,有什么补救方法吗?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1)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手续后,在异地定点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根据就诊医院级别按照参保地的住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2)办理异地手续后,在省内定点医院是否能享受报销与社保卡无关,在省外定点医院必须持有效的社保卡方能享受医保报销。(3)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异地手续的(急诊除外),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4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在非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