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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去异地就医需要备案吗 回来怎么报销

来源:胶东在线  2021-03-30 1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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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100081的网友留言咨询:主动去异地就医的需要备案吗?回来怎么报销,需要什么材料?大病回来怎么办理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异地就医分长期异地就医和异地转诊。

  (1)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的,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实现方便快捷的自助备案。您可关注“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微医保--医保服务--掌办业务--异地就医备案”进行办理(办理后即时生效)。备案成功后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注销。6个月后居住地或所选择的定点医院需变更的,应重新办理变更手续。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在国家联网平台医院就医可持二代社保卡在医院联网结算。

  (2)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确需转诊到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治疗的,应遵循逐级转诊原则,按以下程序办理:参保人员或受委托人向《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出医院目录》内的定点医院提出转诊申请,由转出医院出具转诊意见、并为患者打印《烟台市异地转诊登记备案表》,上传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异地转诊有效期1年,1年内参保人员可直接进行异地就医结算,1年后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3)异地安置的门诊慢性病参保人员备案时可选择省内门诊慢性病联网结算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即时结算;异地居住(工作)发生的未联网结算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时需参保人或代办人持以下材料报送到有代传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选定医疗机构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明细;经患者签字确认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中国银行借记卡(或中国银行结算账户存折)的复印件。谢谢!

[ 责任编辑: 栾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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