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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做手术后报销 回本地办还是可异地办理

来源:胶东在线  2021-04-01 12: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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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100284的网友留言咨询:海阳人男50岁,缴纳新农合,近期因恶性肿瘤在济南手术,应该是符合大病医疗(慢性病)的条件,请问:1、何时可以申报? 2、在济南手术,是回海阳办理还是在济南可直接办理,流程到底是什么?申报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3、申报后可享受哪些政策优惠? 4、异地手术,已开转院证明,应该是可以在济南直接报销吧?新农合可报销多少比例的手术费、医药费?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1)异地就医期间申请门诊慢病,可通过支付宝小程序网上申请。具体流程为:打开支付宝搜索“烟台医保”进入烟台医疗保障局官方小程序,在“业务办理”下的“就医备案”中,根据患者身份点击“门诊慢病申报备案(居民)”,选择“点击办理”并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后即可。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海阳医保中心电话3223743详询。

  (2)您申请的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为甲类门诊慢病,患者在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300元以上的部分,一档缴费的按40%比例支付;二档缴费的按60%比例支付。

  (3)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后,在省内或跨省联网医院就医可持二代社保卡在医院联网结算。如未办理二代社保卡或在非联网医院住院,出院后需持以下材料由转出医院代为结算:《异地转诊审批表》原件;住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经审核费用明细清单无法准确反映治疗情况影响报销的,还应提供完整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

  (4)参保居民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的,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超过起付标准800元以上的部分,一档缴费的按45%比例支付;二档缴费的按60%比例支付。谢谢!

[ 责任编辑: 栾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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