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91718的网友留言咨询: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之前在单位缴纳职工医保,现在处于暂时失业状态,也没有失业金,我可以缴纳居民医疗保险吗?如果能,找到新单位后还能转为职工医疗保险吗?我该怎么为自己缴纳保险?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烟政办发〔2019〕24号自2020年1月1日施行,规范享受待遇条件:新参保及中断缴费3 个月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 个月的(不含补缴年限),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连续缴费不满3 个月的,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中断缴费不满3 个月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待遇,中断期间不享受待遇。连续足额缴费不满一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一年后,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发女职工生育津贴。2020年度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分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34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490元。办理缴费需要先到镇街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缴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