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6月9日讯(通讯员 王雅琳 王海栋 原立俊) 2019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正式施行。该法律明确提出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等全过程监管体制。其中第十条规定:国家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依法如实记录疫苗流通、预防接种等情况,并按照规定向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提供追溯信息。
为尽早实现疫苗全程电子追溯,我市疾控中心在卫健局指导下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积极采购电子追溯设备PDA、扫描平台等。设备采购到位后,市疾控中心分两批次3期以腾讯视频会议形式进行数字化门诊系统升级培训、扫描设备操作使用培训。针对各门诊实际掌握情况不同,计免科工作人员下沉到基层门诊进行“手把手教学”、现场演示操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是疫苗管理法的一个创新之举。建成后,相当于每一个疫苗都有一个“身份证”,只要一查,就知道它的“前世今生”。它在哪个企业生产、生产过程中有没有质量缺陷、流通和运输中有没有问题等都能一览无余。这不仅能“擦亮”消费者的眼睛,还可提升监管效能。
疫苗全程电子追溯体系的建设,实现了每支疫苗从生产企业到疾控中心、疾控中心到接种单位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截止目前,我市各门诊工作人员均已熟练掌握扫码接种操作,22处预防接种门诊、2处产科预防接种室均已实现疫苗扫码出入库、扫码接种,实现了对疫苗全流程“一物一码”的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