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市2021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新闻发布会
胶东在线9月30日讯(记者 邬勇)30日,在烟台市2021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参保居民的保障待遇近年来有哪些变化?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秋回答。

烟台市医保局从几方面强化居民医保待遇保障:
强化慢性病保障。将参保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降低门规病种准入门槛,直接确认备案病种达到64种,即时办结病种达到43种。新增3种精神障碍类疾病为门诊慢病病种,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门诊慢病保障范围,提高报销比例,不设起付线。
强化罕见病保障。将苯丙酮尿症患者必需的检查项目、治疗药品、特殊治疗食品纳入医保范围。提高血友病门规慢病患者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降低部分药品个人自付比例。
强化儿童疾病保障。将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治疗所需29项医疗康复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将保障年龄扩大到17周岁。
强化重大疾病保障。提高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水平,1.6万元以上(含)、10万元以下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1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下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65%。
此外,将97种国家新谈判药品纳入医保目录。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6批次,两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正式在我市落地执行,切实强化了参保居民用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