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75938的网友留言咨询:肝癌用的药不在医保范围不能报销,民政有没有惠民政策,有没有补助?
烟台市民政局对此回复:你好,民政部门有项临时救助政策,临时救助中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自负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在提出申请之月前6 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向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