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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督导组到牟平区进行产前诊断检查

来源:胶东在线  2021-05-26 1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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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3月14日讯(通讯员 矫富燕 马艳丽)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技术要求,进一步规范产前诊断(筛查)机构依法执业,保证产前诊断(筛查)技术安全有效,提高出生缺陷防治服务能力和质量,3月12日,烟台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带领专家一行六人来到牟平区,对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产前诊断(筛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本次督查时间及方式包括:自查阶段2021年3月9日-3月11日,督查阶段2021年3月12日-4月16日,整改阶段2021年5月1日-5月30日,开展回头看,随机抽查。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电话核查等方式进行。自查与督查参考标准是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2019修订),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鲁卫妇幼字[2020]1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现场评审校验细则的通知(鲁卫发[2020]6号)。

  督查组听取了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作的工作情况汇报后,进行资料的详细检查,对检验科、超声科、产科等进行现场督导检查,通过对产前诊断(筛查)工作的组织管理、服务能力、运行模式、人员培训、检测能力、信息管理、督导质控、效果评估等方面仔细检查和督导,专家现场教学,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现场反馈,督查组对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产前诊断(筛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牟平区产前诊断(筛查)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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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栾雪
复审:尹伟华
终审:杨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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