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芝罘区卫计监督所了解到,烟台富顺医院由于违反防疫规定,已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据了解,烟台富顺医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期间,违反规定,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未落实住院患者一人一陪护、病房门禁及入院核酸检测制度,违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不具备发热门诊的民营医院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及《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76号)“强化病区24小时门禁管理,确需陪护的宜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筛查及健康监测”之规定,存在重大院感隐患。芝罘区卫计监督所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已责令该机构停业整顿,并针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芝罘区卫计监督所提醒,疫情尚未结束,防控不可轻视。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对通报事项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不断夯实主体责任,依据上级各项防控标准,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把各项防控措施真正做深、做实、做细。
下一步,芝罘区卫计监督所将继续加强对芝罘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排查整治,对命令执行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健全的医疗机构坚决依法予以顶格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暂停执业、吊销相关执业资质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