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健康 >> 新闻 >> 卫健委新闻

烟台市是否施行独生子女护理假这项规定?

来源:胶东在线  2022-02-18 15:56:31
A+A- |举报纠错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50064的网友留言咨询:《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看到增加了一条“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的,在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二十日护理假”。想咨询一下这项规定已经发布实施了吗?烟台是否施行这项规定?

  市卫生健康委回复:您好,目前省条例尚未修订实施,待省条例修订实施后,我市将贯彻执行省条例规定的相关内容。

分享到:
初审:栾雪
复审:尹伟华
终审:杨淑华
相关新闻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