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52116的网友留言咨询:老人在烟台参保,有糖尿病,已享受烟台门诊慢性病政策,但如今常年在省内其他地市居住,每次欲享受门诊慢性病政策,都需要奔波往返烟台,耗时耗力,请问异地门诊慢性病报销有什么政策?
市医保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省内跨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办理备案)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备案),在已开通省内跨市门诊慢病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门诊慢病医疗费用可直接联网结算,您可拨打烟台市医保中心电话0535-6632107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