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63190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新入职职工第一次缴纳医保两个月,更换单位继续缴纳医保,不断缴,影不影响住院医保报销?
市医保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我市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是指在我市既往无职工医保参保记录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不受参保地户籍限制。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医保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不含补缴年限),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和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连续缴费不满3个月的,不享受职工医保和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和生育待遇,中断期间不享受待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