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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当年的医保待遇有何标准?

来源:胶东在线  2022-06-22 12: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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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64840的网友留言咨询:父母双方都是外地户口,在高新区有住房,刚出生的孩子户口也落在外地,请问是否可以在烟台市参保?如果可以参保,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谢谢。

  市医保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非本市户籍未成年子女可持居住证到居住地镇街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告知其高新区医保中心联系方式:6922047。

  新生儿出生当年的居民医保费,应当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按出生当年的年缴费标准缴纳,新生儿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遇集中缴费期,可同时缴纳出生当年和出生次年两年的居民医保费;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的可延长至出生后6个月内。出生6个月以上不满12个月参保缴费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12个月及以上参保缴费的,按普通居民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应政策规定执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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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栾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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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杨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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