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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异地就医,如何能在本地拿药报销?

来源:胶东在线  2022-07-01 16: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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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67290的网友留言咨询:我是烟台退休职工,大病医保,已办理了长期异地备案,安置在济南,因事需回烟台住三个月左右,请问如何拿药报销?

  市医保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按我市医保待遇政策结算;其中回参保地临时就医的住院和门诊执行参保地管理政策。根据参保人员申报病种的诊治需要和病情轻重,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自主选择一所具有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书》。门诊慢病患者选定了协议医疗机构后,要遵守双方签订的医疗协议,日常门诊就医要在协议医疗机构。为防止重复检查、用药,确需到其他二级以上医院就医时,应事先经协议医疗机构备案。患者因其他原因需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时,需持《门诊慢性病病历》,由医院提供完整的处方、病历记录及检查治疗报告单。发生的门诊费用,先由个人垫付,门诊统筹病患者垫付的门诊费用,按规定日期到协议医疗机构代传报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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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栾雪
复审:尹伟华
终审:杨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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