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67425的网友留言建议:参保地在蓬莱区大辛店镇,因手脚一侧麻木在毓璜顶医院急诊检查,检查后未检查出重大疾病,因此未住院治疗,请问这里产生的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吗?如果在蓬莱二院,或者蓬莱中医院、蓬莱人民医院产生门诊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蓬莱区医保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居民医疗保险的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因多发病、常见病在签约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实行定点管理和签约管理。参保居民在签约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实行限额管理,年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为200元,二档缴费为350元。毓璜顶医院、蓬莱人民医院和蓬莱中医医院均不属于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在上述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无法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蓬莱第二人民医院属于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若您的普通门诊签约医院是蓬莱第二人民医院,在该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可以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535-5622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