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胶东在线 > 健康 > 新闻 > 卫健委新闻

女职工剖宫产是否增加产假时间?

来源:胶东在线  2022-08-08 08:52:55
A+A- |举报纠错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73384的网友留言咨询:烟台市女职工的产假时间是多久?剖宫产是否增加产假时间?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市医保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烟医保发【2019】63号文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发,按下列标准发放,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难产符合剖宫产指征实行剖宫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增加的60天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生育津贴和工资不重复享受。(关于烟台市女职工的产假时间,建议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谢谢!

初审:栾雪
复审:尹伟华
终审:杨淑华
相关新闻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