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73384的网友留言咨询:烟台市女职工的产假时间是多久?剖宫产是否增加产假时间?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市医保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烟医保发【2019】63号文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发,按下列标准发放,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难产符合剖宫产指征实行剖宫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增加的60天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生育津贴和工资不重复享受。(关于烟台市女职工的产假时间,建议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