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80618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产假延长60天这项政策是11月1日开始执行,而开始执行的日期正处于我休产假的时期,请问我可以享受延长60天的政策吗?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您好,《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已经2019年1月3日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