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86660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民营医院申办门诊或住院医保刷卡,取得《许可证》多长时间可申请办理?
市医保局回复:您好,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申请成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申请医保定点类型向所在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或申请,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正式运营至少3 个月;
(二)至少应有1 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第一注册地点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
(三)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内部医保管理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
(四)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五)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按要求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全部就诊人员相关信息,为参保人提供直接联网结算。设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疾病病种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
(六)符合国家、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
3.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4.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5.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内容包括机构规模、科室设置、服务能力、服务特色、服务人群,医保风险管控、预测性数据等);
6.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承诺书;
7.实际在职在岗职工花名册、劳动(务)合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工资流水账单复印件;医务人员执业证、资格证复印件;
8.近三个月经营状况统计及会计报表;
9.医疗服务场所的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户外正面照片和室内各科室的全景电子视频;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市直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6632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