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98931的网民留言咨询:请问城乡居民医保能否申请乙肝慢性病,认定标准和申请程序是什么?
市医保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城镇居民医保可以申请“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
申请流程:参保人在本地具备申报门诊慢病条件的定点医院就医后,属于门诊慢特病的,经主治医师和医院医保部门确认符合认定标准的,准备好以下申办材料提交医院医保部门审核办理。
①在定点医院填写《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申请表》;
②根据申请病种提供本人12个月内定点医院的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及有效复印件、各类诊断依据。
申请人按照就近、方便、自愿的原则选定一处符合规定的门诊慢病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且一年内不得变更,并在《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申请表》上签字确认。符合认定标准的,由医院医保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属于即时办结病种的,备案信息即时生效。属于非即时办结病种的,备案信息经申请人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复核申办材料合格后确认生效。
参保人在外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的,符合办理门诊慢病的,按要求提交相关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及有效复印件、各类诊断依据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乙肝病原学检测(包括乙肝五项、HBV-DNA)、ALT、肝组织检查、肝外表现,遵医嘱用药记录等。
如您有问题需进一步咨询,请致电0535-6632261。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