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台市医保局优化提高了职工医保部分待遇政策。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在烟台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不变,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定额为2300元。
烟台市口腔医院(含各分院)是烟台市三级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定点医院,职工医保患者在医院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800元,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报销比例为55%,退休职工为60%。
诊疗过程中需要做的各种检查化验,所用药品、树脂材料、骨填充材料(骨粉)等大部分在报销范围内;牙齿拔除、肿物切除等治疗大部分项目在报销范围内;龋齿充填、根管治疗及牙周病的治疗等也有部分项目在报销范围内。
实名挂号就诊结束后,可通过自助机或收费窗口缴费即时结算报销。发票可根据需要通过自助机或收费窗口打印,医保结算单请到医保收费窗口打印。
注:1、微信或支付宝等网上缴费的患者,请持身份证或社保卡或电子凭证到“医保收费窗口”上传并报销费用。
2、如有疑问,请拨打医院医保科咨询电话:0530-6210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