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221140的网民留言咨询:献血荣誉卡是献血超过4000毫升就可以申请吗?献血荣誉卡累计包不包括外地献血(比如在烟台献血9次,北京1次,加起来累计4000毫升),请解答,谢谢!
市中心血站回复: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无偿献血事业的热心参与和大力支持。您提出的第一个问题,献血荣誉卡的办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烟台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53号)第十九条规定,在本市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志愿者和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个人,凭相关证件(即无偿献血荣誉卡)可以享受“三免一优”奖励政策。
您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涉及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申报。根据《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第六条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第十八条对于在不同省份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由各省份充分沟通并征求献血者本人意见后,确定最终申报省份,由该省份汇总该献血者所有献血信息后进行报送。
也就是说,个人申报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时,不同省份的异地献血量可以累计,但需要本人确定申报省份,只能选择在一个血站进行申报,不能重复申报。国家对无偿献血奉献奖的奖励,每两年举行一次。
若有其它问题,您可在工作日致电2456018咨询。再次感谢您的爱心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