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药店买药能享受门诊报销的药店有哪些?

来源:  2024-05-15 14: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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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238668的网友留言:烟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在职职工医保多年,2024年在药店消费达到起付标准后,能直接报销门诊的药店有哪些?我问了几家药店都不能报销。还有一个问题,我先在医院门诊开的药费,再去药店开药的药费,两种药费加在一起的金额达到一级医院200元起付标准后,多出的部分,就能按一定比例报销吗?在哪里报销,在药店买药直接在药店结算时就能报销吗?谢谢!

  市医保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4年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报销比例为80%、70%、60%。2024年度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参保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起付标准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累计合并计算。根据国家、省市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互联网门诊购药相关政策,参保人到定点零售药店复诊购药,需药店工作人员对患者进行实名认证,协助联通本市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展线上问诊,由执业药师审方按规定调配药品后,进行医保结算。目前,烟台中医世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已有多个门店完成了与互联网医院、医保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现试点开展结算业务,其他医药连锁正积极申请开展职工门诊业务。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按我市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待遇政策执行,年度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定点医疗机构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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