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240648的网友留言:有职工医保不用慢病本开药门诊是否报销?如果不用的话多久会注销?
市医保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市职工普通门诊政策,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80%、70%、60%,退休人员在上述标准再上调5%。2024年度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退休职工为6000元。参保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起付标准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累计合并计算。经与您电话沟通,您家人所申请的病种长期有效。